2016-07-12
長沙晚報
[提要] 7月12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從7月1日起開展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年審工作。根據通知規定,2016年度長沙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為8%,最高繳存比例為12%
7月12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從7月1日起開展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年審工作。根據通知規定,2016年度長沙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為8%,最高繳存比例為12%。根據長沙市統計局數據:2015年長沙市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7266元,月平均工資5605.5元。據此,核定長沙市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額為4036元。
通知規定,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即上年度全年稅前總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年終績效獎勵和各種津補貼) 除以12之金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最高不超過長沙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超出部分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計入 個人當月的工資收入,并按規定繳交個人所得稅。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布的2015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高新區、長沙經開區最低工資標準1390元/月,長沙縣、瀏陽市、寧鄉縣最低工資標準為1250元/月 )。 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本人和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計算公式為:月繳存額=月繳存基數×(職工 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根據長沙市統計局數據:2015年長沙市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7266元,月平均工資5605.5元。據此,核定長沙市 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額為4036元(5605.5×3×12%×2=4035.96元)。 此外,根據相關規定,2016年度長沙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為8%,最高繳存比例為12%。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單位、職工各 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