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沙8月19日電(邵一嬋)8月18日,長沙市住建委印發了《長沙市人才購房及購房補貼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根據《通知》,在長工作,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首套購房不受戶籍和個稅、社保繳存限制。
新引進并入選長沙市高精尖人才領跑工程的國際頂尖人才、國家級產業領軍人才、省市級產業領軍人才購房后,可分別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標準以區域同期市場均價申請(單套)全額購房補貼 ,其中小于標準面積的按所購住房實際建筑面積補貼,大于標準面積的按標準面積補貼;購房單價高于區域同期市場均價的,按均價計算補貼;購房單價低于區域同期市場均價的,按實際購房單價計算補貼。
新落戶并在長沙市域內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畢業生(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年齡35周歲以下(含),首次購房后,可分別申請6萬元、3萬元的購房補貼。
以下是《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