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8 日,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銷售的通知》(長政辦函〔2017〕148 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落實區縣(市)人民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責任,建立在建商品住房項目臺帳清單,全面監測建設進度,實行分類指導,加大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銷售的督辦力度,對轄區內在建商品住房項目進行精準摸底、精準排查和精準督辦。
對已經供應土地但未按要求開工建設的商品住房項目,由區縣(市)人民政府會同國土資源部門匯總項目情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督促項目盡快開工建設。
對已經辦理施工許可但未辦理預售審批的商品住房項目,由區縣(市)人民政府建立項目跟辦清單,明確專人專責,督促企業加快施工建設進度,并依法辦理預售許可證,形成市場有效供應。
高層房屋施工至主體 5 層,可申辦預售許可手續
通知強調,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園林局、市公安消防支隊等職能部門行政主要負責人為加快在建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審批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對納入督辦清單的商品住房項目,要暢通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實行 " 一站式 " 服務和 " 一次性 " 審批。
為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銷售,對納入督辦范圍的商品住房項目,符合預售條件的多層房屋施工至正負零、高層房屋施工至主體 5 層,可申辦預售許可手續。同時,進一步強化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資金的監管要求。
加大對違規銷售行為的查處力度
通知要求,嚴格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開工、竣工時間和相關法規規定,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加大對未按要求開工建設的商品住房項目清理力度。
嚴格按照房地產市場監管的相關規定,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加強在建商品住房項目入市銷售管理,加大對違規銷售行為的查處力度。
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部門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聯合整治,加大對違規延遲建設、對具備預售條件拖延上市、捂盤惜售或變相捂盤、哄抬房價及違規炒作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查處一批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件。
對嚴重違法違規、造成惡劣影響的房地產企業,納入 " 黑名單 " 管理,暫停參與我市土地市場招拍掛,暫停辦理在建工程抵押和新項目報建手續,暫停政策性補貼和行業評先評優,暫停辦理資質升級和備案手續。凡應開工而未開工,或已開工但工程進度緩慢,不能按用地合同約定的開工、竣工時間上市銷售的,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補繳土地閑置費,并依法依規追究企業有關責任。
主管部門 29 日前匯總在建商品住房項目和未開工商品住房項目清單
通知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局在 2017 年 9 月 29 日前,分別匯總在建商品住房項目和未開工商品住房項目清單,提出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局要加大對商品住房項目建設進度和入市銷售的督辦力度,將項目建設供應計劃清單逐月下達至區縣(市)人民政府,并強化日常調度和工作反饋。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應按全市整體部署落實工作責任,抓好工作調度,推進項目建設,加快推動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銷售。該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