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 1 綠色建筑之政策環境篇 |
PART 1推進 政策助推,綠色建筑風正勁 綠色建筑,作為一樣新鮮事物推廣到全社會,需要各方面工作的積極推進,其中政策法規的保駕護航是決定其快速發展的首要因素。目前國家、省、市已針對綠色建筑的發展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標準,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快馬加鞭。本期專題將帶您了解與綠色建筑相關的主要政策法規與技術標準。 名詞釋義 綠色建筑: 依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在建筑生命周期內,包括由建材生產到建筑物規劃設計、施工、使用、管理及拆除等系列過程,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簡稱“四節一環保”),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綠色建筑的內涵不僅體現建筑全過程的節約,關注居住人的健康、舒適與安全,而且強調對環境的最少干擾,是以節約能源、有效利用資源的方式來建造安全、健康、舒適、高效的環境空間,是人、環境與建筑共生共榮、永續發展的新建筑模式。 綠色建筑發展的最終目標是以“綠色建筑”為基礎進而擴展至“綠色社區”、“綠色城市”層面,達到促進建筑、人、城市和環境和諧發展的目標。 生態建筑: 盡可能利用建筑物當地的環境特色與相關的自然因素,比如地勢、氣候、陽光、空氣、水流,使之符合人類居住,并且降低各種不利于人類身心的任何環境因素作用,同時,盡可能不破壞當地環境因素循環,確保生態體系健全運行。 可持續建筑: 以可持續發展觀規劃的建筑,內容包括從建筑材料、建筑物、城市區域規模大小等,以及與它們有關的功能性、經濟性、社會文化和生態因素。為實現可持續建筑,必須反映出不同區域性的狀態和重點,以及需要建立不同的模型去執行。 建筑全壽命周期: 從建筑項目的選址開始,到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行維護及改造、直至拆除回用的全過程。 可再生能源: 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斷再生、永續利用的能源,具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特點,主要包括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對環境無害或危害極小,而且資源分布廣泛,適宜就地開發利用。相對于可能窮盡的化石能源來說,可再生能源在自然界中可以循環再生。可再生能源屬于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的一次能源。 政策盤點 ★ 國家《綠色建筑技術導則》 2005年10月,國家建設部和科技部聯合發布《綠色建筑技術導則》,這是我國第一個部頒的關于綠色建筑的技術規范。《導則》的制定和發布,為綠色建筑提供了一個切實可行的技術規范,進一步推動了我國的綠色建筑的發展,縮小了我國綠色建筑在技術上與世界發達國家的差距。 《綠色建筑技術導則》指出,發展綠色建筑,應倡導城鄉統籌、循環經濟的理念和緊湊型城市空間的發展模式;全社會參與,挖掘建筑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的潛力;正確處理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保及滿足建筑功能之間的辯證關系。《綠色建筑技術導則》要求,發展綠色建筑,應堅持技術創新,走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與環境污染少的新型工業化道路。應注重經濟性,從建筑的全壽命周期綜合核算效益和成本,引導市場發展需求,適應地方經濟狀況,提倡樸實簡約,反對浮華鋪張。發展綠色建筑,應注重地域性,尊重民族習俗,依據當地自然資源條件、經濟狀況、氣候特點等,因地制宜地創造出具有時代特點和地域特征的綠色建筑。應注重歷史性和文化特色,要尊重歷史,加強對已建成環境和歷史文脈的保護和再利用。《綠色建筑技術導則》提出,綠色建筑除滿足傳統建筑的一般要求外,尚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關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適應自然條件,保護自然環境;創建適用與健康的環境。 ★ 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 2007年8月27日,建設部頒布《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旨在規范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引導綠色建筑健康發展。《辦法》明確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是指對申請進行綠色建筑等級評定的建筑物,依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和《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試行)》,按照本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要求,確認其等級并進行信息性標識的一種評價活動。標識包括證書和標志。評價標識的申請遵循自愿原則,綠色建筑等級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三個等級。申請評價標識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應當通過工程質量驗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無拖欠工資和工程款。同時明確了暫停使用與撤銷標識的幾種情況,并且被撤銷標識的建筑物和有關單位,自撤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提出評價標識申請。 ★ 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2006年6月1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正式實施。《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適用于住宅建筑和辦公建筑、商場、賓館等公共建筑。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以下六項指標: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運營管理(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綜合性能(公共建筑)。綠色建筑劃分為由低到高的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三個等級。 ★ 國家《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實施意見》 2006年8月25日,建設部與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旨在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的規模化應用,帶動相關領域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意見》指出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調整能源結構,保證國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舉措,明確預計到2020年,太陽能、淺層地能應用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為50%以上的工作目標。《意見》列出了國家重點支持應用可再生能源的技術領域,包括與建筑一體化的太陽能供應生活熱水、采暖空調、光電轉換、照明、地表水及地下水豐富地區利用淡水源熱泵技術供熱制冷、沿海地區利用海水源熱泵技術供熱制冷、利用土壤源熱泵技術供熱制冷、利用污水源熱泵技術供熱制冷、農村地區利用太陽能、生物質能等進行供熱、炊事等。建立和完善能效標識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設備產品認證制度。建設部同時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技術及產品推廣、限制、淘汰指導目標,引導技術及產品發展方向。 ★ 國務院《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2008年8月1日,國務院通過《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并于10月1日起開始施行,條例規定,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條例所稱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其中,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為大型公共建筑。條例在不增加新的行政許可的前提下,對新建建筑節能實施全過程的監管,包括規劃許可、設計、建設、竣工驗收、商品房銷售、使用保修等六個階段和環節。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既有建筑的建設年代、結構形式、用能系統、能源消耗指標、壽命周期等組織調查統計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明確節能改造的目標、范圍和要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條例有關民用建筑節能的政策扶持和經濟激勵措施主要體現在資金支持、金融扶持、稅收優惠等方面。同時為鼓勵和扶持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出了諸多規定。 ★ 《湖南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2010年6月,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出臺了《湖南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標準》借鑒國際上綠色建筑評價體系的經驗,參考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針對我省的地域、經濟、社會情況,強調節能、節地、節水、節材與保護環境,并結合湖南省綠色建筑發展現狀和實際情況,提出對規劃、設計、施工階段進行嚴格的過程控制,形成了以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六類指標構成的完整的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每項指標均包括控制項、得分項和創新項,湖南省綠色建筑應滿足全部控制項,并按照滿足得分項數和創新項數的程度,劃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根據湖南省綠色建筑發展起步晚、底子薄的實際情況,該《標準》降低評價的準入門檻,建立湖南省綠色建筑更為廣大的平臺,讓更多的建設項目參與進來,但要遵循寬進嚴出的原則,對星級評定施以更為嚴格、準確的評定,在《標準》評分體系中加大對運營管理的分值傾斜。 ★ 《湖南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 2011年1月1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住建部有關文件精神制定頒布《湖南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旨在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構建以綠色低碳為特征的建筑體系,充分體現綠色建筑在加快我省建設領域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的重要作用。綠色建筑項目評價標識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標識包括證書和標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我省范圍內一星級、二星級評價標識工作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三星級評價標識的評價工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成立“湖南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公室”,同時《辦法》對申請和評選綠色建筑標志的條件和程序作了嚴格的規定。其他相關規定與國家的管理辦法基本相同。 長沙市出臺的綠色建筑相關政策及技術標準 長沙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 長沙市大河西兩型社會城鄉建設行動綱領 長沙市大河西建設綠色建筑的實施方案 長沙市大河西綠色市政建設實施方案 長沙市綠色市政建設全過程管理規定(試行) 長沙市綠色建筑建設全過程管理規定(試行) 長沙市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長沙市建筑節能技術導則 長沙市綠色建筑設計導則 長沙市綠色施工導則 長沙市綠色道路設計導則 長沙市市政道路綠色照明設計導則 長沙市綠色公園設計指南 長沙市濕地保護技術指南 長沙市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技術規范實施細則 長沙市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實施細則 長沙市綠色建筑規劃設計控制導則 長沙市民用建筑方案設計招標文件綠色技術要求編制指南與評審要點 長沙市民用建筑項目可研綠色建筑專篇編制指南與評審要點 2012年長沙市建筑節能與建設科技工作要點 PART 2 領先 綠色建筑,離現實還有多遠? 美國 LEED評價指標體系。能源及環境設計先導計劃(簡稱:LEED)是美國綠色建筑委員會為滿足美國建筑市場對綠色建筑評定的要求,提高建筑環境和經濟特性而制定的一套評定標準。通過6方面對建筑項目進行綠色評估。包括:可持續的場地設計、有效利用水資源、能源與環境、材料與資源、室內環境質量和革新設計。LEED評定系統總體而言是一套比較完善的評價體系,結構簡單,操作性強,是目前國際上最通用的一種評價體系。其認證分白金、金、銀和證書四個級別。 生態房。美國諾次大學設計并建造了一種生態房。這個四居室的生態房,隔熱性能特別優良,它的熱能來源于人工散熱;陽光及使用家電設備所產生的熱量。家庭用電依靠安裝在涼亭上的風力發電機和太陽電池來提供。用水是從屋檐流下來的雨水,蓄存在地下室,使用前用沙床過濾,糞便和污水則流入一個堆肥坑里,經發酵后供花園施肥用。 植物建筑。80年代初期,美國在芝加哥建成了一座生態樓,樓內沒有磚墻,也沒有板壁,而是在原來應該設置墻壁的基團上種植(或多植)植物,把每個房間隔開,人們稱這種墻為“綠色墻”,稱這種建筑為植物建筑。這種建筑的施工方法并不復雜,它無需成材木料,無需采用笨重的建筑設備,而是就地取材,以樹林為主材,采用經過規整的活樹林來做“頂梁”和“替代墻體”。 綠色辦公室。美國國立資源保護委員會總部以廢舊回收物品的再生材料為主要材料建筑的綠色辦公室。該棟辦公樓從外表看,與普通寫字樓并無區別。但它的墻壁其實是由麥秸桿壓制并經過高科技加工而成。但其堅固性并不次于普通木結構房屋。其地板由廢玻璃制成,辦公桌由廢舊報紙與黃豆渣制成。最具特色的是其外墻外繞爬山虎等多種蔓生植物。 德國 生態樓。德國柏林建造了第一座生態辦公樓。大樓的正面安裝了一個面積64平方米的太陽能電池來代替玻璃幕墻,其造價不比玻璃幕墻貴。屋頂的太陽能電池負責供應熱水。大樓的屋頂設儲水設備,用于收集和儲存雨水,儲存的雨水被用來澆灌屋頂上的草地,從草地滲透下去的水又回到儲存器,然后流到大樓的各個廁所沖洗馬桶。樓頂的草地和儲水器能局部改善大樓周圍的氣候,減少樓內溫度的波動。 太陽能房屋。德國建筑師塞多·特霍爾斯建造了一座能在基座上轉動的跟蹤陽光的太陽房屋,該房屋安裝在一個圓盤底座上,由一個小型太陽能電動機帶動一組齒輪,該房屋底座在環形軌道上以每分鐘轉動3厘米的速度隨太陽旋轉。當太陽落山以后,該房屋便反向轉動,回到起點位置。它跟蹤太陽所消耗的電力僅為該房屋太陽能發電功率的1%,而該房太陽能量相當于一般不能轉動的太陽能房屋的2倍。這種100%靠太陽能供給的住宅,可以不需要電、煤氣、木材或煤,這樣就不需要煙囪和取暖爐也沒有有害的廢氣排人空氣中,保持環境空氣的清新。這種房屋的設計,向南開放的平面是扇形平面,這樣可以獲得很高的太陽能射幅能。其墻面采用儲熱能力較好的灰沙磚、隔熱材料和裝飾材料組成。陽光透過保溫材料,熱量在灰沙磚墻中存儲起來。白天房屋通過窗戶由太陽來加熱,夜間通過隔熱材料和灰沙磚墻來加熱。 英國 英國建筑研究組織環境評價法。英國建筑研究組織環境評價法(簡稱:BREEAM)是由英國建筑研究組織(BRE)和一些私人部門的研究者最早于1990年共同制定的,目的是為綠色建筑實踐提供權威性的指導,以期減少建筑對全球和地區環境的負面影響。包含從建筑設計開始階段的選址、設計、施工、使用直至最終報廢拆除所有階段的環境性能,通過對一系列的環境問題,包括建筑對全球、區域、場地和室內環境的影響進行評價,BREEAM最終給予建筑環境標志認證。 生態住宅。英國科學家研制出一種生態住宅,其室內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由于采用自我通風結構而大大減少,并不再使用排放破壞臭氧層的氯氟碳的空調設備;所使用的硬木來自能維持生長的歐洲和美洲的溫帶森林;不使用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其中包括石棉和含鉛油漆;熱水只在需要時才供應,免去了儲水塔;照明使用輕巧的熒光高能效和不閃爍光源;辟有專門的吸煙室等等。 綠色城市。為凈化空氣,英國50年代后期就出臺了《潔凈空氣法》。根據該法案,倫敦被劃出了煤煙控制區,并以法規形式規定了在這些區域內只許燃燒無煙煤,或必須使用可對煤煙進行完全凈化的爐具。在70年代,英政府推出了《工作場所健康和安全法》,規定污染工業必須采取最有效的手段避免將有害氣體排人大氣,否則對其進行罰款等嚴厲處罰。倫敦環境治理的另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是科學管理。60年代開始,英國加大了整治泰晤士河的力度。除通過嚴格的治污染法案,宣布對違規排放污水的工廠等部門實施法律制裁之外,有關當局還制定了嚴格的水質標準,同時每隔5年對河流水質的達標情況進行徹底檢測。 加拿大 綠色建筑挑戰。綠色建筑挑戰(簡稱:GBC 2000)是加拿大的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用以評價建筑的環境性能。GBC 2000評估范圍包括新建和改建翻新建筑,主要對建筑在設計及完工后的環境性能予以評價,目的是發展一套統一的性能參數指標,建立全球化的綠色建筑性能評價標準和認證系統,使有用的建筑性能信息可以在國家之間交換,最終使不同地區和國家之間的綠色建筑實例具有可比性。 健康住宅。加拿大某公司于1993年在溫哥華建成了兩層帶閣樓的健康住宅,并向大眾展示。實測結果,其“住宅室內空氣”滿足質量要求。加拿大某公司在多倫多建成了三臥室的健康建筑,建筑使用的材料是低散發量的材料,據稱這棟建筑所需能量、水等能自給自足,所用能量通過太陽能獲得,水是通過收集雨水,并經凈化而得,廢料采用生物方法處理。這些建筑符合多數超敏感人對室內空氣質量的要求。 節能、環保辦公樓。加拿大正在實施c-2000計劃,鼓勵和提倡建造具有節能和環保功能的示范辦公樓。已建成了一棟面積為2180平方米兩層的示范辦公樓,建造時使用的是健康型建筑材料,優良的通風設計,因此,室內空氣質量優良。 深圳 深圳是我國較早吹響綠色發展和綠色建設行動號角的城市,在近10年的時間中,深圳推行綠色建筑已經積累了成熟的經驗,打造了很多成功案例。 龍崗區橫崗振業城。全國首個在設計規劃階段就通過建設部3A預審的住宅項目,也是深圳市首個獲評“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的大型住宅。這個住宅項目,連窗戶開啟面積,都由風向做導向,來保證充足的自然風;大量使用低能耗玻璃、新型降熱材料,以起到隔熱作用;太陽能熱水器每家必備,就是為了充分利用太陽能;景觀水、澆灌用水都是用屋頂上的“槽”收集起來的雨水……采取這些措施后,振業城節能52%,居民倍感舒適,振業城也因此贏得了“出水芙蓉”的美譽。 蛇口泰格公寓。這是深圳建筑節能的另一個標志建筑,曾登上美國《新聞周刊》,被譽為在環境史上占據重要地位的“中國首座綠色商用建筑”。通過風模擬等手段,泰格重新調整了建筑朝向,通過增加通風口,降低熱島溫度;它還采取圍護結構的節能措施,如屋頂花園,LOW-E中空玻璃。這個通常為國外常駐蛇口的企業高管租住的酒店式公寓,入住率100%,空調電耗卻比同類酒店空調低一半。泰格公寓這些樓本身的建造成本5000元/平方米,節能項目只增加400至500元,而收獲的是長達幾十年的節能收益。蛇口泰格公寓每平方米的耗電量每年約為40度,僅為深圳同類建筑的三分之一。總體上來說,它每年能節約一二百萬度,節能率高達63.7%。測算結果顯示,泰格公寓大概6年就可以收回為節能而增加的投入。 羅湖區金山大廈。深圳書城所在的金山大廈,曾經因為電耗高而大傷腦筋,大廈處于用電最高負荷運轉時,頻頻跳閘已經成了司空見慣的事情。金山大廈在這種情況下進行了節能改造,裝上了節能設備。2007年監測一年后,電量已從原來每個月33萬度降到現在的25萬度左右,節電率達到13.5%。一年光節電就能節約54萬元左右,還節了水。 經驗啟示錄 ● 啟示一 深挖綠色建筑內涵。西方發達國家對于綠色建筑的定義理解十分明確,發展針對性很強。弄清綠色建筑的真正內涵,必須走出認識誤區:一是綠色并不等于高價和高成本。綠色建筑是一個廣泛的概念,綠色并不意味著高價和高成本。把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的發展道路定位在高端、貴族化,不會取得成功,因此我國應確定為中國式、普通老百姓式、適用技術式的發展道路,綠色建筑才能健康發展;二是綠色建筑不僅局限于新建筑。國外的綠色建筑發展不僅僅局限于新建項目,更多是現有住宅的節能改造,實現新舊建筑的綠色全覆蓋,我國也應該認識這一點,注重既有建筑的綠色改造。 ● 啟示二 政府主導與全民參與。政府在綠色建筑推廣中應占主導地位,國外政府對于節能環保的責任感極強,采取立法進行推動,采取示范給予引導,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當然,建筑節能不只是政府的職責,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不能只停留在專家、政府官員和一些大企業、大城市,還應進入尋常百姓家。國外對于綠色建筑早已上下形成了共識,全面動員參與。因此,我國首先要大力宣傳綠色建筑理念,使全民形成共識,這樣綠色建筑的發展才會暢通無阻。 ● 啟示三 技術是建筑綠色化的利器。發展綠色建筑,離不開強有力的技術支撐,特別是注重可再生能源的開發與利用。關于綠色建筑的種種美好的構想最終都歸于先進的科學技術來實現和實施,沒有高科技的支撐,僅依靠過去傳統的習慣和做法,實在難以達到綠色建筑的標準和要求。國外對于技術的研發十分看重,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程序等等,都在不斷更新和創新,使綠色建筑的標準不斷提升,尋求更加節能環保的方式。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是綠色建筑技術開發的重要方面,為我國未來技術發展指明了方向。 啟示四 市場運作機制發育成熟。國外發達國家善于發揮市場的巨大作用,不僅發育出完整的節能市場和完整的產業鏈,而且培育出發育良好的企業,為綠色建筑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產業支撐。國際上通過使用一種叫EMC(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這是比較先進的市場化節能運作方式,其中節能公司不僅提供能源診斷,還提出改造方案,提供自行融資改造等一攬子服務,最后從節能效益中分成,較好的發揮了市場作用。我國在綠色建筑市場化程度上比較薄弱,這一方式值得借鑒。 PART 3 發展 綠色之路,探尋進行時…… 綠色建筑發展之路,起步之際,前路還遠,雖然發展問題多多,推行阻力重重,但我們信心滿滿,關于綠色生活的種種憧憬與夢想已經描繪,開始鋪展,出發吧…… 綠色建筑反思錄 自2006年我國正式頒布實施《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以來,綠色建筑得到迅猛發展,可以用“大躍進”來形容這場迅猛行進中的綠色建筑運動。然而也有人認為相比我國巨大的開發量,綠色建筑所占的比重依然很小,且存在諸多問題值得總結與反思,比如:技術上創新性不夠、集成程度低、優化措施較少、有技術堆砌傾向、實施(運行)后的效果難以確定、突出地方特色不夠等。這些是在下一步發展中必須研究解決的問題。另外,還有幾個比較凸顯的問題: 一是政策制度還不健全完備。 自從1998年開始實施貨幣化分房政策以來,商品房市場取得了很大發展,住宅建設總量達到一定規模。但是仍處在高速增長向質量提升的轉型期,因此對于綠色建筑的一系列評價標準、政策法規還不成熟、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制約綠色建筑發展。 二是房地產企業對綠色建筑存在誤區。 綠色建筑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住宅產品的設計、建設、消費和管理全過程。而目前,許多開發企業對它的認識僅停留在個別方面,甚至簡單認為就是綠化,忽略了綠色建筑的真正內涵,目前,很多綠色建筑試點項目僅僅停留在設計階段,發展到施工階段的綠色建筑案例不多。 三是消費者對綠色建筑的接受度不高。 在目前國家大力推行綠色建筑的背景下,我國的普及率仍然讓人尷尬,一方面由于我國很大部分消費者收入水平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傳統消費習慣的影響,大多數消費者對綠色建筑的認識還不充分,沒有親身參與節能環保,影響了綠色建筑的運用和推廣。 未來·構想·方向 倡導綠色消費,發展綠色建筑,作為一種全新的生活理念和消費模式,有一個推廣、普及和實現的過程,需要我們長期不懈的努力。我國綠色建筑下一步的發展更需要遠大的構想、明智的方向和理性的態度…… ● 加快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分三階段:“十一五”為第一階段,采取自愿申報的辦法,是綠色建筑從零起步到每年100個以上項目獲得綠色建筑標識標志;“十二五”為第二階段,把公益性、區域性強制與商業性自愿結合在一起,每年獲得標識標志的綠色建筑達到三百至五百個;“十三五”為第三階段,增強商業性經濟激勵政策,進一步覆蓋所有建筑類型,使得綠色建筑基本上在我國全面推廣。未來,將全力轉入大規模發展綠色建筑的階段。 ● 大力推行激勵性政策。相比強制性標準不斷推出,我國綠色建筑的激勵優惠政策剛剛起步。建筑節能還缺乏必要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建筑節能尚處于初級階段,很多情況下只能依靠用戶和建設方自發的行為來實現建筑節能目標,國家相關節能法規向個別地方的執行受到干預。激勵優惠政策的出臺涉及跨越部門間的利益協調,需由國務院牽頭聯合各相關部委共同推進。借鑒國外綠色建筑發展相關經驗,制訂適合我國國情的綠色建筑激勵政策。可供參考的國外相關綠色建筑的激勵政策和措施有:稅收減免;開征新稅;加速折舊;低息貸款;現金回扣補貼;政府采購;抵押貸款;科研資助;高耗能收費;資源協議等。 ● 加強科技領域創新。增加創新投入,拓展創新主體,完善四節一環保技術體系。科技創新應該凸現綠色建筑對不同氣候區、不同建筑類型、不同建設規模、不同技術重點、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等不同內涵的關注。科技研發工作重點在以下5個方面:(1)同步推進既有建筑、新建建筑節能技術,以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在建筑中的應用為重點,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2)以建筑節水、建筑中水、雨水利用和海水利用為方向,推廣適宜的建筑節水技術。(3)從城市規劃的節地政策和建筑節地技術兩個方面確保建筑節地。(4)推動新型墻體材料和節能建材生產及應用,促進高強度鋼材、水泥等新型建材的研發的應用。(5)應用環保技術,開展環境評估,保護環境減少污染,改善建筑室內室外環境。 ● 依托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未來能源領域的方向,凡享受國家補貼的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項目,要求80%以上的項目建成綠色建筑,并盡快過渡到100%,對于不能獲得綠色建筑認證的項目應終止其可再生能源補貼。二是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30%新建建筑應為綠色建筑。三是啟動既有建筑改造為綠色建筑的示范工程。“十二五”期間將至少有20%既有建筑被改造成綠色建筑。通過綠色建筑改造,大大降低能源、水、材料的消耗。 ● 推行住宅全裝修與裝配化。全面推行住宅的全裝修與裝配化,促進綠色建筑的發展。我國與發達國家建筑發展中差距最大的是建筑全裝修。目前我國建筑全裝修比例不到20%,提升空間巨大。未來幾年,將在全國設立20-50個示范基地,加快促進建筑全裝修與綠色建筑的發展。 ● 向生態城市逐步邁進。繼續“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的評選,啟動200個低能耗、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的“雙百工程”,抓好示范項目、擴大示范規模。推動綠色建筑實踐從綠色建筑向生態城市的進一步升級。建設生態城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將進一步推動我國和世界的可持續發展。生態城是由綠色建筑組成的,運用了綠色建筑的各種技術,同時又將綠色建筑更向前推進一步,集成各種城市技術,在實現綠色建筑“四節一環保”的目標基礎上,還將實現社會和諧、環境友好、資源節約、經濟高效的綜合。 長沙·突破 倡導綠色建筑,在長沙是有著很大優勢的,這得益于長株潭獲批“兩型社會”試驗區。綠色建筑已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必然要求,它在很多國家實踐推廣,得到人們的了解和認可,成為當今世界建筑發展的重要方向。而推廣綠色建筑概念,傳播綠色生活理念,宣傳綠色建筑實施標準,對促進長沙市“兩型社會”的建設,融入全球性生態環境保護體系均有著重大的積極意義。 就長沙來說,未來的發展計劃已然十分明確:一是建立健全政策法規,夯實綠色建筑制度保障。研究建立綠色建筑項目建設管理、評價標識、專項資金、激勵機制等政策制度體系。二是推廣綠色技術應用,擴大綠色建筑示范規模。大力推廣建筑遮陽、自然通風、自然采光、中水(雨水)利用等綠色適宜技術。三是繼續大力開展綠色建筑試點示范,以試點示范項目為重點,完善綠色建筑技術標準體系,帶動綠色建筑的普及。同時,將綠色理念覆蓋建筑全過程,目前以設計階段的綠色建筑居多,未來要加強施工、運營等階段的實施。四是推行綠色市政及以軌道交通為突破口,全面推動在市政工程的中的應用。五是打造綠色村鎮,按照綠色村鎮的要求全面提升品質和示范范圍。六是打造綠色新區,進一步普及住宅精裝修,完成住宅產業化轉型。開展綠色生態新區建設管理研究,從規劃和政策層面力推黎托新城核心片區、梅溪湖片區等綠色生態新城建設。七是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化。創新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進機制,培育符合市場規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公益性用房、政府投資項目上的推廣應用力度,探索可再生能源設備及產品運行維護的管理制度。 目前,長沙已在全國率先啟動以“綠色”為核心的長沙市“兩型社會”城鄉建設體系研究,長沙市綠色建筑設計導則、評價標準已經頒布,未來的重點將是如何將這些標準更好、更切實的實施。下一階段,長沙還將出臺一系列關于建筑節能的政策法規,還計劃每年推出一些綠色建筑示范項目,以示范帶全局,從根本上推動綠色建筑在長沙的大發展、大跨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