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區的公共收益,你收到分紅了嗎? |
現在小區里的商業廣告遍地開花,形式更是繁雜多樣。戶外廣告、電梯廣告、視頻廣告等各類廣告不斷更新。停車場里,社會車輛來來往往,隨意進入,物業派專人收費;熙熙攘攘的小區游泳池,來的并非都是業主,幾十元一人的收費,小區的泳池儼然并不只屬于業主。 那么問題來了,這些看起來很平常的場景,作為業主的你,有沒有想過小區的公共區域經營所得到這些收益,該屬于誰呢?小編通過在《樓市論壇》的問卷調查發現,鮮有業主知道哪些項目屬公共收益,更沒想過這筆錢該歸誰,最終花在哪兒了。 什么是小區公共收益? 小區的公共收益,是指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利用小區公共部分進行經營獲得的收益。 小區主干道兩側有燈箱廣告,電梯內有平面框架廣告,電梯口有滾動播放的視頻廣告……單元樓電梯間、樓廳過道、小區出行通道,是居民每天都要走過的區域。這些公共區域,在廣告商眼中,是最佳的廣告投放區。一部電梯四面墻全是廣告,電梯運行時,有人盯著廣告轉移視線,熟人間還不時討論某種產品。 除了以上所說的廣告收入,常見的公共收益還包括:公共停車位收益,租賃攤位的收益,活動場地、會所、游泳池等的經營收入,部分通信運營管理費,因損壞小區的公共設施進行的賠償等。 密碼:我們小區電梯里的廣告似乎從來沒斷過,剛開始掛廣告的時候,只有三塊,到現在已經是一臺電梯掛四塊廣告牌,大約一月更新一次。 叮當貓:我在小區住了5年了,起初看到電梯內有廣告,感覺還很新鮮,乘坐電梯沒那么無聊,現在都已經習慣了,至于費用我從沒想過,更沒想到這是小區的公共收益。 小區公共收益有多少? 某廣告公司官網報價顯示,電梯內每塊廣告牌每周的費用500多元。一些高檔小區電梯口還設有懸掛或立著的視頻廣告。某傳媒公司的報價顯示,一則10秒鐘的廣告每天滾動播出600次,一個月的廣告費用達到5萬元。 風尚先生:我們小區游泳池一天最少接納100個“游客”,按照價格表上的價格15元一人,也就是一天收入1500元,一個月就45000元,一年約有27萬元的收入。 天之燕:我們小區處在繁華的市中心,停車位緊張,現在小區內一條主干道兩旁都劃上了停車位,一個小時停車就20元。 小區公共收益哪去了? 《樓市論壇》調查問卷顯示,90%的人表示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不知道有這回事。小區電梯內貼的廣告牌從未征求過業主的意見,其廣告收入從沒公示,更不知道用在什么地方,也沒收到過小區公共收益的分紅。 破曉:我們小區有12棟高層,近2000余戶業主,算是一個大型小區。小區樓宇內液晶屏廣告及電梯橋箱內的廣告收益情況,物業從沒有公布過。 哈寶:我是從未收到過物業給的任何費用,相反的是各種物業費的催繳,遲交一天都不成,真是煩透了。 誰來管理小區公共收益? 業主大會成立前,由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受委托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公共收益由物業服務企業代為管理。業主大會成立后,經業主大會決定,公共收益可以由業主委員會自行管理,也可以通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并且在合同中明確物業服務企業相關維護費、管理費在公共收益中所占的比例。 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每年專門將上年度該區域公共收益歸集、使用的明細賬目在物業管理區域公示欄公示,并將公示照片上傳至物業管理信息平臺,接受業主監督,并對業主的詢問予以書面回復。 目前小區的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問題有哪些? 首先是小區業主對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界定不清,小區內會所、游泳池等建筑設施的產權應該歸誰,開發商前期簽訂的開發合同中有注明,很多業主對這項規定并不是很清楚。如果屬于全體業主,而業主不清楚,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導致業主忽視這部分收益。 其次,部分業主對小區公共收益的概念并不是十分了解。業主對小區公共收益沒有概念,導致了他們并不知道這些收益也有自己的一份。現在很多小區的綠地、道路等公共部位、公共設施都是屬于全體業主所有,但是業主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權利。 最后就是很多小區并沒有業主委員會。在沒有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很多小區居民很難意識到小區公共收益這個問題。同時如果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也就無法對小區的公共收益進行監督管理。 律師解答: 《物權法》有明確規定,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使用所產生的收益應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由全體業主通過業主大會決定該收益的使用。 《物業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而不經業主同意物業無權獲公共區域收益! 作為業主想要這筆錢應該怎么維權呢? 1、向轄區街道、居委會投訴。按《物權法》的規定,街道、居委會將受理此類投訴。 2、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求助。 3、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 4、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