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長沙縣人民政府批準,長沙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位于長沙縣星沙街道東二線以東、濱湖路以南、東六線以西、特立路以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一、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掛牌出讓活動。
二、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按符合要求的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三、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要求等:
(一)土地使用權人及使用權類型:
本次出讓宗地分為五個地塊,合計總用地面積347575.33㎡,總凈用地面積220346.22㎡,其中商業用地面積90789.86㎡,住宅用地面積129556.36㎡。地塊一(D-46,55065.89㎡)、地塊二(D-68,43338.54㎡)、地塊三(E-06,47451.32㎡)、地塊四(E-11,46118.65㎡)、地塊五(E-19,28371.82㎡)依據湖南省人民政府(2004)政國土字第103號、(2005)政國土字第559號、(2019)政國土掛字第30號和(2020)政國土市字第54號《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單》批準轉用征收,系國有新征地,長沙縣土地儲備中心是委托方。
(二)宗地范圍:本次出讓宗地分為五個地塊,地塊一(55065.89㎡)東臨東三線、南臨特立路、西臨東二線、北臨濱湖中路;地塊二(43338.54㎡)東臨東四線、南臨特立路、西臨長沙星湖灣置業有限公司用地、北臨濱湖中路;地塊三(47451.32㎡)東臨支路二十八、南臨特立路、西臨東四線、北臨濱湖中路;地塊四(46118.65㎡)東臨東五路、南臨特立路、西臨支路二十八、北臨濱湖中路;地塊五(28371.82㎡)東臨東六路、南臨特立路、西臨長沙縣土地儲備中心用地、北臨濱湖中路。
(三)宗地總面積為347575.33平方米,出讓面積為220346.22平方米。
詳見長沙縣自然資源測繪中心提供的宗地圖。
(四)宗地現狀:宗地紅線外通路(濱湖路、特立路、東二線、東三線、東四線、東五線、東六線)、通電、通訊、通上水、通下水,紅線內按現狀交地。
(五)規劃用途:商業住宅用地(B1、R2)。
(六)出讓年限:商業40年、住宅70年。
(七)規劃指標要求:地塊一(55065.89㎡)規劃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R2,容積率:1.0<FAR≤2.4,建筑密度:D%≤24%,綠地率:GRA%≥40%,建筑控制高度:H≤60米;地塊二(43338.54㎡)規劃用途為商業用地B1,容積率:FAR≤5.0,建筑密度:D%≤30%,綠地率:GRA%≥30%,建筑控制高度:H≤300米且滿足黃花機場限高要求;地塊三(47451.32㎡)規劃用途為商業用地B1,容積率:FAR≤5.0,建筑密度:D%≤30%,綠地率:GRA%≥30%,建筑控制高度:H≤300米且滿足黃花機場限高要求;地塊四(46118.65㎡)規劃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R2,容積率:1.0<FAR≤2.4,建筑密度:D%≤24%,綠地率:GRA%≥40%,建筑控制高度:H≤60米;地塊五(28371.82㎡)規劃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R2,容積率:1.0<FAR≤2.4,建筑密度:D%≤24%,綠地率:GRA%≥40%,建筑控制高度:H≤60米。
其他要求詳見長沙縣自然資源局編號為CXTJ20200915097號的《規劃條件通知單》、藍線圖。
(八)交地時間及標準: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期限繳清價款后一個月內,長沙縣土地儲備中心與競得人簽定《交地協議》,由長沙縣土地儲備中心按現狀交地。
(九)其他交易條件:1.接受聯合體報名,但最多不超過兩家單位聯合(以明確具體出資比例的聯合競買協議為準)。2.競買人資質:(1)競買人(含其控股股東、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中股東持股比例需在49%以上)須持有3家及以上五星級酒店資產,且母公司須有自有酒店品牌,并具備自行運營15家及以上酒店經驗;(2)競買人(含其控股股東、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中股東持股比例需在49%以上)須具備建設綠色節能低碳建筑的能力與經驗,已開發項目中至少有一個項目已獲得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的批復;(3)競買人(含其控股股東、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中股東持股比例需在49%以上)曾獲不少于2個三星級綠色建筑證書(經國家住房與城鄉建設部認證);(4)競買人(含其控股股東、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中股東持股比例需在49%以上)須具有城市綜合體開發經驗和不少于三個以上的超高層建筑(建筑高度不低于150米)開發建設經驗;(5)競買人(含其控股股東、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中股東持股比例需在49%以上)在國內開發的單個項目的商辦物業(商業、辦公、酒店和商務公寓)計容建筑面積超過25萬平方米,其中自持商業建筑面積超過15萬平方米,單個項目的商辦物業(商業、辦公、酒店和商務公寓)計容建筑面積以及自持商業建筑面積確認須以政府有關文件為準。3.競買人必須同時報名參加[2021]長沙縣014號和[2021]長沙縣015號的競拍,且取得[2021]長沙縣014號的最高報價人后必須為競得[2021]長沙縣015號的最高報價人,否則無效,扣除[2021]長沙縣014號和[2021]長沙縣015號競買保證金的20%;只有在取得[2021]長沙縣014號的最高報價人后,才能進入[2021]長沙縣015號的競價環節,否則無效,扣除[2021]長沙縣014號和[2021]長沙縣015號競買保證金的20%。4.競得人在取得土地開發權利后,必須嚴格按照《長沙縣松雅湖南岸超高層項目建筑風貌管控導則》進行土地開發建設,在項目開工建設前,項目總設計圖須經長沙縣規劃委員會同意,D-68和E-06地塊須分別開發建設一棟不低于160米(須滿足機場限高和微波通道要求)超高層地標性建筑,實現地標、景觀、功能的融合,并在片區內優先考慮建設商業步行街。在項目開工建設前,項目總平圖須報長沙縣規劃委員會審查同意。5.項目內商業商務總計容建筑面積45.4萬平方米(以實際測量為準),其中總自持面積不低于10萬平方米,自持比例約22%,自持年限15年(自持年限自取得不動產權證起計算);項目內須建設總計容建筑面積不少于12萬平方米的寫字樓,其中5A甲級寫字樓總計容建筑面積須不少于6萬平方米,自持不少于3萬平方米,自持年限15年;項目內須建設并導入總計容建筑面積不少于4萬平方米的五星級酒店,按國際通用酒店品牌分級,須為國際一線豪華品牌,自持年限15年(酒店運營方自持),自持物業可轉移至競得人的控股子公司或其實際控制人旗下公司;項目商業用地內建設的公寓式辦公的物業不得超過12萬平方米;項目建成后須引入具有國家一級物業資質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6.競得人須在住宅用地中按照規劃配建幼兒園和小學,配建的小學用地位于星沙街道東五線以東、濱湖路以南、特立路以北,地上建筑面積不少于25000平方米,學校規模不少于48個班,凈用地面積約54畝(具體面積以國土實測面積為準),幼兒園的建設位置須按照長沙縣教育局和自然資源局相關要求進行規劃設計;配套小學、幼兒園的具體建設要求根據《長沙市城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和《長沙市城鎮住宅小區配套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及產權移交暫行辦法》(長政辦發〔2018〕6號)等文件規定,按照長沙縣教育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等行政主管部門明確的具體要求進行開發建設;學校建設用地劃撥價款約2265.48萬元(具體劃撥價款以實際成本測算為準),由競得人在辦理完劃撥手續后按時繳納土地劃撥價款。學校建設成本不低于1.2億元(具體建設成本以實際成本測算為準),配套小學和幼兒園建成后由競得人無償移交給長沙縣教育局。7.競得人須根據長沙縣城市規劃,將該地塊中規劃的支路二十八進行投資建設,其長度約為286米,道路寬度約12米,總造價約687萬元(具體造價成本以實際成本測算為準);具體建設規模和要求,須按照長沙縣城市規劃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要求進行投資建設,經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由競得人無償移交給長沙縣人民政府。8.項目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半年內開工建設,其中配套小學的建設要做到與小區一期住宅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以保障該區域住宅小區學位需求;商業部分和兩條支路的建設須先期或與住宅部分同步啟動建設,項目商業用地內2棟超高層地標性建筑(不含國際五星級酒店)須自項目正式開工之日(即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至提交項目竣工備案申請(需具備竣工備案驗收條件)36個月內竣工并投入使用;國際五星級酒店須自項目正式開工之日(即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48個月內開業;項目整體建設周期不超過60個月(包括配套設施)。9.按照《長沙縣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方案(試行)》,項目建設必須符合“交房即交證”要求。10.本項目資格審查前置,競買人須在繳納履約保證金或出具銀行履約保函并與長沙縣住建局簽訂《長沙縣松雅湖南岸超高層項目地塊產業項目建設及運營發展監管協議》后方具備競買資格,競得成功后須嚴格按照協議履行義務。11.地塊一、地塊四、地塊五規劃用途均為二類居住用地(R2),地塊二、地塊三規劃用途為商業用地(B1),該項目商業用地(B1)與商務用地(B2)可相互兼容,具體兼容方案結合項目方案審查研究確定后,按程序報批。該五個地塊聯合掛牌,商業用地按500萬元/畝作為起始價掛牌出讓,住宅用地按960萬元/畝作為起始價掛牌出讓,采取商業用地不競價,住宅用地競價的方式掛牌出讓。12.住宅(毛坯)銷售價格按長沙市價格主管部門相關規定進行價格監制審核。
四、競買資格及要求:
符合有關規定及本須知規定資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通過申請參加;申請競買人(以下簡稱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最多不超過兩家)。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銀行貸款、股東借貸、轉貸和募集資金不得用于繳付土地競買保證金。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只能在互聯網上,通過長沙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http://gtjy.csggzy.cn(以下簡稱網掛系統)進行。只有通過辦理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按要求足額交付競買保證金的競買人,才能參加網上掛牌出讓活動。
競買人參與競買時,必須以人民幣競價。
五、申請和資格審查:
(一)掛牌文件取得
競買人登錄網掛系統,可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5月14日,在網上流覽或下載本次掛牌出讓相關信息,具體包括:
1、《長沙市網上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則》。
2、《長沙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操作說明》。
3、掛牌出讓公告。
4、掛牌出讓須知。
5、宗地界址圖。
6、宗地規劃指標要求。
7、宗地規劃藍線圖。
8、競買申請書(樣本)。
9、《網上報價資格確認書》(樣本)。
10、《最高報價人確認書》(樣本)。
11、其他相關文件。
(二)辦理數字證書
辦理數字證書是參加本次網上掛牌出讓活動的必經程序,競買人應當攜帶相關有效證件到具有國家信息產業部門頒發電子認證服務資質證書、由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規確定的服務機構申請并辦理好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
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的辦理流程詳見: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099/。
(三)確認競買人資格
競買人辦理好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決定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競買的,應按網掛系統要求填寫真實有效的競買人身份等相關信息并向網掛系統提交申請書,申請書中應明確注明競買人是否成立全資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對本宗地進行聯合競買的,應當按要求如實填寫聯合競買各方的相關信息,并明確各方出資比例及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主體。
競買人應根據網掛系統生成的隨機保證金賬號足額交納符合資金來源要求的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應當以競買人的身份交納。競買人在規定時間內足額交納了競買保證金至指定賬號的獲得競買報價資格,競買人未按時交納競買保證金或未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的,不能獲得競買報價資格。
每筆競買保證金只對應一宗地,需競買多個宗地的,須分別交納競買保證金。
(四)答疑及現場踏勘
競買人對掛牌文件有疑問的,可向長沙縣自然資源局咨詢;有意競買者可自行到宗地現場踏勘,長沙縣自然資源局及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組織對地塊的現場踏勘。
六、本次掛牌出讓活動有關時間:
掛牌時間包括法定節假日。具體如下:
1、掛牌起始時間:2021年5月4日上午8時。
2、掛牌截止時間:2021年5月14日上午10時。
3、掛牌報價時間:掛牌期間內。
七、競買保證金:
(一)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不得為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如競買保證金來源不符合要求,其所交納的保證金將扣除5%后退還原支付賬戶。
(二)競買人應按規定將競買保證金足額匯入指定賬戶。
(三)掛牌競買成交后,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用于沖抵掛牌交易服務費,其剩余款額依次轉作該受讓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定金及地價款。
(四)競得人通過網掛系統線上申請辦理保證金結轉手續;未競得人交付的競買保證金,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掛牌活動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退還原支付賬戶,不計利息。
(五)本宗地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13日17時整,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壹拾貳億柒仟叁佰貳拾柒萬元整[¥127327.00萬元]。
開戶單位: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 戶 行:中國銀行北大橋支行
賬 號:隨機保證金帳號
八、本宗地掛牌出讓的有關價格和稅費:
(一)本宗地的掛牌起始價、增價幅度:
1、起始價為人民幣貳拾伍億肆仟陸佰伍拾肆萬元整[¥254654.00萬元]。包括①用地報批應繳規費;②土地出讓金;③拆遷補償安置費;④土地收益等。
不包括(不限于):出讓和轉讓所有稅費;掛牌交易服務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線、電訊、光纜、燃氣燃油管道、變壓器及10000V以上電力線路遷移費等。
2、增價幅度為人民幣貳仟伍佰肆拾柒萬元(¥2547萬元)。
(二)本次掛牌出讓應繳納的價外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支付。
(三)掛牌交易服務費由競得人按規定支付。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可在競得人所交付的競買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掛牌交易服務費。
九、成交價款、有關稅費的交付以及土地使用權的交割:
(一)競得人應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長沙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個月內支付總地價款的50%至長沙縣人民政府指定銀行賬戶,6個月內支付結清全部地價款,逾期未繳清土地價款的,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逾期不簽訂出讓合同的,終止供地,其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競得人支付了全部成交地價款及全部稅費后,競得人可按規定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十、掛牌程序:
(一)公布網上掛牌信息
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有關宗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期、規劃要求、起始價、增價規則及增價幅度等予以公布。
有意競買者可登陸 (http://gtjy.csggzy.cn)查詢。
(二)網上掛牌競價
1、網掛系統從掛牌起始時間(即2021年5月4日上午8時)起開始接受報價。
2、辦理好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按要求足額交付競買保證金并經網掛系統確認的競買人通過系統進行報價。
3、網掛系統對符合條件的報價予以接受并公布。
4、網掛系統繼續接受新的報價。
(三)掛牌截止
1、網掛系統將在掛牌截止時間(即2021年5月14日上午10時)自動確定掛牌截止。網掛系統顯示最高有效報價。
2、在掛牌期限截止前,競買人必須進行至少一次的有效報價,才有資格參加網上限時競價。
3、掛牌期限屆滿,無競買人報價的,掛牌不予成交;掛牌期限屆滿,只有一位競買人進行有效報價的,報價者即為最高報價人;掛牌期限屆滿,經網掛系統確認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進行了有效報價的,網掛系統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并自動以高于當前最高報價一個增加幅度的價格為競價的起始價組織網上限時競價。
掛牌期限截止后,有多宗地進入限時競價的,網掛系統按掛牌公告次序依次競價。
(四)網上限時競價
1、掛牌期限截止后,網掛系統進行4分鐘的倒計時,提示競買人即將進入限時競價階段。4分鐘后網掛系統自動進入限時競價階段。在掛牌期間已進行了有效報價的競買人自動獲得參加限時競價的資格。網掛系統以4分鐘倒計時為競價時限,如在4分鐘倒計時內有新的報價,網掛系統即從接受新的報價起再順延4分鐘。每次4分鐘倒計時的最后1分鐘內,網掛系統出現限時競價即將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鐘倒計時截止,網掛系統不再接受新的報價,并顯示最高報價人。限時競價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最高報價人,限時競價中無人報價的,以掛牌期限內網上報價最高者為最高報價人。
2、最高報價人應當在網上掛牌報價或競價結束后從網掛系統上在線打印《最高報價人確認書》。
(五)成交結果確認
1、最高報價人應當在網上掛牌報價或競價結束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將營業執照掃描件(法人參與競買)或身份證掃描件(自然人參與競買)上傳提交至網掛系統,經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審核無誤后,網掛系統將向最高報價人頒發《最高報價人確認書》。
2、最高報價人將《最高報價人確認書》上傳網掛系統,并應當在網上掛牌報價或競價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持(1)《最高報價人確認書》、(2)《競買申請書》(3)《網上報價資格確認書》(4)《競買保證金交納證明》(5)競買保證金銀行進賬單(6)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7)經商業金融機構出具的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資金證明(8)《長沙縣松雅湖南岸超高層項目地塊產業項目建設及運營發展監管協議》(9)有關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交易的所有資料原件(含最高報價人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明確出資比例的聯合競買協議、本須知要求的相關資料等)到長沙縣自然資源局辦理線下資格審查手續。
3、經核實符合本須知要求的,長沙縣自然資源局與最高報價人線下簽訂《成交確認書》,確定最高報價人為本宗地競得人。
4、經核實不符合本須知要求的,長沙縣自然資源局不與其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將競得資格不合格的結果在長沙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中公示,公示后5個工作日內其所交納的保證金扣除20%后退還原支付賬戶。
(六)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繳納成交地價款
競得人應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和有關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交易的所有資料原件到長沙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向長沙縣或長沙經開區財政等部門申辦成交地價款等有關費用的繳納手續。
(七)網上掛牌出讓結果公布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結果將在本宗地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s://fwpt.csggzy.cn)、長沙縣自然資源局網站(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xgtzyj/bm.html)和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發布顯示屏公布。
十一、報價規則:
(一)競買人通過網掛系統進行報價,初次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
(二)報價以增價方式進行,每次加價幅度不得小于本須知規定的增價幅度。
(三)競買人應當謹慎報價,報價一經提交,不得撤回。
(四)在報價期間,競買人可多次報價。
(五)競買人報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報價:
1、報價未在掛牌期限內收到的。
2、報價因競買人網絡原因未在掛牌報價期限內收到的。
十二、注意事項:
(一)在本宗地競買申請之前,競買人須詳細閱讀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公告、須知及相關信息和交易條件,如有疑問可向長沙縣自然資源局咨詢。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文件及宗地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
(二)因網絡延遲問題,競買人盡量避免在掛牌截止前最后幾秒鐘內才出價,以防止網掛系統無法及時接收到報價的情況發生。
(三)確定競得人后,《成交確認書》對競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競得人放棄競得宗地的,其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繳入財政專戶,并由競得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最高報價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或競得人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最高報價人或競得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因競得人放棄競得宗地,致使宗地再次掛牌交易成交價格低于競得人原成交價格的,掛牌人保留對競得人兩次成交價格差的追索權。
(六)長沙縣自然資源局與競得人所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將約定:
1.合同項下本宗地的定金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
2.受讓人不按時足額繳納本宗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款項金額的1‰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本宗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七)土地競得人在取得本宗地使用權后,必須嚴格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利用條件進行開發建設。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長沙縣自然資源局、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網上掛牌開始前和網上掛牌交易期間可發布公告中止或終止網上掛牌活動:
1、司法、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依法中止或者終止出讓活動的;
2、涉及宗地使用條件變更等影響宗地價格的重要變動需要重新報批的。
3、因不可抗力、網絡入侵、系統故障等因素,導致網掛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4、依法應當中止或終止掛牌活動的其他情形。
網掛系統正常運行中,競買人計算機用戶端不能正常參與網掛系統交易活動的,后果由競買人承擔,網上掛牌出讓活動不中止,也不終止。
(九)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1、提供虛假信息、文件或者隱瞞事實的。
2、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十)用地要求
1、競得人應遵守建設用地規劃要點通知書的要求。
2、競得人按照規劃要求自行負責紅線范圍內小區配套建設。
3、競得人在用地過程中應服從新的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的規劃要求,承擔因城市建設規劃的調整而帶來的相應義務。
4、在該宗地上的建設項目竣工前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分割開發建設或對外分割轉讓所受讓的土地使用權。
(十一)長沙縣自然資源局對本《須知》有解釋權,未盡事宜依照原國土資源部頒布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范(試行)》辦理。
長沙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4月14日